简体中文 | ENGLISH | 联系我们 | 人才招聘
 
 
了解中航
- 企业简介
- 中航新闻
- 中航大事记
- 人才招聘
- 联系我们
 
 
 
您当前的位置:网站首页 ->>预防化学危险品运输火灾的措施
预防化学危险品运输火灾的措施

  1、培训考核,掌握知识。从事化学危险物品运输人员必须是经过消防安全培训,并经考试合格的驾驶员和押运员。持有消防监督机构颁发的《准驾证》和《押运证》,才能从事化学危险物品运输任务。押运员必须熟悉所装物品的性质、注意事项和灭火方法等,在装运时应严格检查,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。

  2、严禁烟火和动用明火。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(船),在运输途中,运输人员不得随便吸烟和动用明火。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。在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,一律不准吸烟和动用明火。

  3、集中精力,中速行驶。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驾驶人员,在运输途中要十分谨慎,聚精会神,中速行使,防止急转急停,并保持一定的距离。

  4、遵章停放,专人看护。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,不得在人烟稠密的路段、繁华的闹市区、机关、学校、工厂、仓库、重要设施和有明火作业的附近停放。在途中需要短暂停留时,必须有专人看护。

  5、运输工具良好,符合安全要求。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(船),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年审,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装运。其具体要求是“五有”,即:有相应、有效的消防器材;有遮阳、遮雨设备;有装运危险品的标志;有《准驾证》、《押运证》和临时或长期的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》;有排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。

  6、装卸作业,专人监督。押运员(驾驶员)要随车同行,坚守岗位,负责监装、监卸,查看有无误装、漏装、混装,监督搬运工人按章作业。
 

 
 
关注排行
- 出口木制包装需要熏蒸证的国家
- 化工危险品编号UN查询表之二
- 化工危险品编号UN查询表(一)
- 推荐危险品EMS NO.的查询网站
-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报检指...
- 钢瓶主要参数表
关于我们
|
联系我们
© 2009 宁波中航物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